案例一:威创股份大股东“定向”转让股权威创股份的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受让方为珠海安赐创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三位自然人。这次转让是基于看好上市公司在儿童成长产业的发展前景。
案例二:二三四五控股股东转让股权二三四五的控股股东韩猛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淑霞转让持有的5.54亿股给上海岩合科技。交易完成后,上海岩合成为控股股东,傅耀华、叶可母子成为实际控制人。此次转让价溢价超过七成,导致二三四五个股价连续上涨。
案例三:股权转让无需缴纳个税与印花税的情况当自然人股东注册资金100万元,实缴为0元,股权转让日未分配利润0元,净资产总计0元时,股权转让按照0元转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案例四: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税与印花税的情况当自然人股东注册资金100万元,实缴为0元,股权转让日未分配利润10000元,转让50%股权时,若申报股权转让收入为0,税局会核定转让价格,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案例五:企业股权转让的处理方式企业股权转让的计算方式与个人股权转让相同,只是转出方为企业时,若有增值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的优惠。
这些案例展示了上市公司在进行定向转让股权时的不同情况和处理方式,包括税费的计算和支付,以及受让方的选择和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