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获得激励股权能否转让]员工获得的激励股权能否转让,要依据股权的性质而定。例如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股票期权模式下,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的实施。激励对象为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的,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用于持有或卖出因股权激励获得的权益,但不得使用该证券账户从事其他证券交易活动。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股权激励方式常见的主要分为三大类:
虚拟股份激励模式:该类股权只有分红权(有的还带有净资产增值权),此类股权激励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如虚拟股票激励、股票期权模式等。
实际股份激励模式:该类股权具有全部的权能,此类股权激励不仅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而且会直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如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层融资收购模式等。
虚实结合的股份激励模式: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虚拟股票激励模式,到期时再按实股激励模式将相应虚拟股票转为应认购的实际股票。如管理者期股模式、限制性股票计划模式等。
[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可以转让吗]在有限责任公司准备上市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因股权激励获得股权,然后私下转让给他人,这种转让通常是不正确且可能无效的。
股权激励对象是特定的并经公司决策者(老板个人或股东会等机构)选定的人,员工擅自私下向他人转让其所获得的激励性股权,等于由该员工单独确定受让人为公司激励对象,员工是没有这样的权利的,属于越权行为。
员工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关于员工向他人提供借款用于购买股权的行为效力,如果公司允许借款购股,那么借款行为是有效的;如果公司要求购股资金完全由激励对象个人承担,那么借款行为就是无效的。
[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1. 激励对象出现辞职、辞退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其所持激励股权只能转让给公司内部员工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员工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结算股权受让费用。员工受让他人的股权后,其所持激励股权总额不能超过100万股。
激励对象劳动合同终止后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受让激励股权的股东的表决权仍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股东和员工均不愿意受让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激励股权,激励对象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结算,公司应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与激励对象完成结算。结算按照本办法确定的原则进行。
公司股权转让激励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股权的性质、公司的规定、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在进行股权转让激励时,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各方的权益。同时,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应当明确各种情况下股权的转让规则和限制,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