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注销后仍然可以转让划拨土地。具体来说,划拨土地是指由政府无偿划拨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土地。虽然这种土地的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经营活动。如果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达成协议,并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那么这种转让是可以进行的。
申请交易: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要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转让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确定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会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如果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申请转让:原公司股东或投资人可以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转让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政府批准: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缴纳出让金:受让方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过户手续:完成出让手续后,可以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将土地使用权转移到新的所有人名下。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在前经批准并由受让人办理出让手续的,转让合同按补偿性质合同处理。这为公司注销后转让划拨土地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持。
公司注销后仍然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但需要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具体的流程包括申请交易、受理和审查、地价评估、确定出让金和拟订出让方案等。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手续,公司注销后的划拨土地可以成功转让给新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