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1、记名股票的转让,股东以背知识点或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转让;
2、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手续,由股东将该股票房屋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再一次发生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也可以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的其他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岂能接受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可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无记名股票的对外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实际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再一次发生有偿转让的效力。
...但我实际出资2000万,现在要转让30%股份融资三千万,这样我要做增资扩...
先确认几个问题。
1、那个公司是的股东是不是就你一个人出资购买1亿?要是是,那么你转让后了30%的股份,别人给你3千万。这只不过是单纯的股权交易。如果你没对外转让给他30%的股份,他入资给公司3千万,才是增资扩股。
2、你做股权变更,你实缴的部分2000万,以2000万的价格提走,不有一种个税。如果你以3000万的价格交款,那你个税计算:3000万-2000万=1000万×20%=200万(这是个人所得税),再算印花税:3000万×5/10000×2=3万(这是股权转让协议上是需要贴的印花税)
3、认缴注册资本部分可以不0元转让,只要5元钱印花税就这个可以。
论怎么算,最终你都很有可能面队1000万收入有一种的税费。请再注意我说的是可能,假如不转股就不会产生这部分费用。当然了如果你是土豪,可以不无敌这块。
所以我个人建议:再让对方入股投资给公司做增加注册资本就可以了。对方一样占股份。只是因为股份比例是需要重新决定了。如果没有一定要数量占比百分之几,是可以增资扩股后增资,或是你减资后增资都可以。
北京朝阳当前是这样。
不清楚感谢追问。
1、股份转让协议书
北京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受让方:
经双方可以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审批,就北京XXXXXX有限公司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将其在北京XXXXXX有限公司(以下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公司)%的股份(人民币万元)按照法律规定对外转让给受让方。
二、受让方不同意进行该转让后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人转让方怎么支付完价款。
四、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30日外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办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明书》,受让方蓝月帝国公司股东,有权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具体民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时间。
有偿转让方(签字、公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2、资产评估(或则双方清产核资):
当然了要定时清理定期清理债权债务了,不过几个不需要评估所这些不不需要,双方可以约定,如果说不是需要的,可以不不用什么评估,用不着记入
成本法亦重置价值法,是指在资产一直使用的前提下,从估记的更新或不重置资产的现时成本中乘以应计耗费而求及的一个价值指标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被评估所资产的价值=重置成本-达到应计耗损=重置成本-有形耗费-无形耗费(功能性损耗+经济性所消耗)
二、重置成本的计量方法:
是按资产的成本构成,以原办法市价为标准,可以计算被评估公司资产重置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重置成本=真接成本+一定程度成本
是是从中,选择同类功能的资产作参照物,参照资产功能与成本之间的内在的东西关系,从而中间数被出具评估报告资产原始成本的一种方法。
是参照历史成本,并考虑物价指数,把遗留下来成本调整为原始成本的一种方法。
是依据统计原理,你选网代资产,较不精确保守估计出其历史成本,依据是什么资产的遗留下来成本,进而推测完全资产的重置成本。
一般所表述的资产有形耗费是指的原因可以使用及自然力的作用而使资产实体发生的耗费。两种评估方法:1、观察法。其计算公式为:被评估公司资产的有形耗损=重置成本*(1-成新率)2、使用年限法。其计算公式为:被评估所资产的有形所消耗=(原始成本-残值)/总使用年限*实际中已使用年限
四、收益法:
收益尖亦称收益现值法,它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价格计算成现值,借用来考虑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五、市场比较比较法:
市场比较好法是以不是现实市场上猎杀者资产的规定市场价格为基础,设法考虑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六、从资料的来源看,成本法与收益法的区别只是相对而言:前者是历史过程,后者是市场的预期过程。
民办非企业单位(合股)章程示范文本
<只能说明>
一、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法律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以外无关法律法规,如何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定并执行章程能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合股)制定出的章程,应当及时以及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彻底条款,这个可以参照求实际情况作适度地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由条件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可以明确约定:主要注意凭借非国有资产、义务举办、畜牧兽医相关专业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前提是所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信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办事机构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种验收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单位合伙人为。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在符合关联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分别所载明每一站合伙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
〔需要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十条合伙人优先权利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本单位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联名推荐权;
(三)报请批准修改章程和无关规章制度;
(四)监督执行本单位的财务和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
(五)逃离合股;
(六)查阅合伙人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七)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第十一条合伙人承担下列选项中义务:
(一)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二)不违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对本单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横列。合伙人会议法律赋予下列选项中事项的决定权:
•制定和修改章程;
•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重新开启;
(六)聘任或则聘用本单位院长(或所长、主任等)和其获得提名聘任或是聘用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所长、副主任等)、财务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十)处分财产;
(十一)进行变更名称;
(十二)入伙或退伙;
………………………。
第十三条经合伙人会议或召集合伙人决定,授权1名(也可以数名)合伙人以及合伙负责人。
第十四条合伙人会议须有2/3左右吧合伙人亲自出席方能召开一次。合伙人会议什么制度1人1票制。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前提是经一百多名合伙人的2/3以内表决。
第十五条合伙负责人复议权下列职权:
(一)召集来和请来合伙人会议;
(二)检查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实施情况;
•代表单位签定有关文件;
•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合伙负责人应当及时九十条约定向那些合伙人报告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本单位的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十七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可以经全体合伙人不同意,并签属同意本单位章程的意见。
第十八条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都一样权利,承担同等义务。
第十九条合伙人在不给本单位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必须不提前30日通知到其他合伙人。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再一次发生的本单位债务,与别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其投入的开办资金,退伙时又不能返还。
第二十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下来,可以决议将其族籍:
(一)未继续履行合伙出资义务;
(二)因故作或者过失给本单位导致重大的事情损失;
(三)负责执行本单位事务有不这时候行为;
…………………………………………。
对合伙人的永不录用决议案应书面通知被族籍人。被永不录用人自联络除名通知之日起,被逐出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一)合伙人的出资;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继续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款;
(六)其他受法律保护收入。
第二十二条经费要主要用于章程相关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擅入分红。
第二十三条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参与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可以保证会计资料受法律保护、神秘、清楚、完整。
得到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率先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不配备本身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掌握工作或提出离职时,前提是与接管人员办清办理交接。
直接更换合伙负责人之后前提是并且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不觉认可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通过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可以经召集合伙人决议实际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表示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批赞成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暂时终止:
(一)成功章程法律规定宗旨的;
(二)没能明确的章程规定的宗旨一直开展活动;
(三)突然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让其解散队伍的;
(五)不拥有国家规定合伙人数的;
………………………………。
第三十条本单位暂时终止,应当在合伙人会议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同意下来。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去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或是机关指导下才成立清偿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剩下的财产,结束清算工作。
其余财产,应当由听从有关法律、法律法规规定全面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之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嘶嘶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中止。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年×月×日全体合伙人决议。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复文件之日起才生效。
4、手续:
程序:
2、股东互相间增资协议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公司新法人身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