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牌三轮车过户给别人方法:
机动车过户即抵押登记,去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在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递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及时并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禁止监管证明书或是海关审批的转让可以证明;
(六)属于最多测定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再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查验货物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刷印膜或则电子资料,审查重新提交的证明、凭证,收起号牌、行驶证,判断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事项,然后再登记备案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在机动车抵押登记期间先申请转让登记的,应当及时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去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去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在机动车补充质押需要备案期间去申请转让后登记的,应在由原机动车所有人、现机动车所有人和质权人同盟协议再申请,车辆管理所一并办理新的质押提交备案。
有a选项情形之一的,未提交申请办理转让后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一类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是批准有偿转让的;
(三)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那些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
(四)不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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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十五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不可能发生有偿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自机动车未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可以申请转让手续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去申请有偿转让登记前,应当及时将不属于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三轮车上公司的牌私人又不能用。
根据网站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没显示,参照交通管理法规定,车牌是一类国家的共有财产,三轮车上公司的牌照来表示车子为公司单位网上购买建议使用,公司车牌肯定不能转让手续个人,车辆是可以先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车牌是不允许办理过户的。
三轮车是用以电瓶为动力,电机为驱动的三轮运输工具,常规管式大容量、500左右衬、深放电、被牵引式电瓶水力发电。
说真是的,这个快递卖5万,不怎摸贵。
我去年接我县圆通的时候,派件比你那多一点,足有300件,收件唯有20件不出来。我花23万收购的。
其中三轮车仅有1辆,电脑2台,PDA2台,电子秤1台。
只干了一个月,赔了近5万。
赔在哪呢?挨罚款38000元,工资搭钱2000元,提升设备和租库房1万多元,我转回去时新增的东西都没用啊了。
我收购时花了23万,扯谈吃亏上当。当然了我转回来时,确实是转卖了23万,找了个替死鬼。
且先不说我收购的价与你收购的价贵与贱,而且我再找替死鬼提走支的时候,也转了原价,超过收购转让手续没赔赚。
赔就赔在了总部的黑心商人制度与某些不讲理的罚款上,其它规定如过江之鲫,一不小心那是受罚。
有些罚款根本不不是咱自己做好就能尽量避免了的,是因为公正客观情况就在那摆着,根本不会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到的。那就是说,咱想把工作做好也不可能的,干脆白白地,任由地在等挨罚,无处论理,难伸伸冤。
再那是总部和上级机关公司暗中下手冤你。本来做到的事,却非要说没做了,偷偷就罚了钱。出事申请解封也没效果。
我认为,做快递应该是上贼船,在贼船上就得由贼来去收拾。总部和上级部门几个黑心商人狼,完全没有就没一点人性,整天找事儿来罚下边,一天都要让基层轻松。
也有许多黑暗面,我也不一一说了,太了,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告诉你一个最简单道理:
如果不是别人干的好,能能赚钱,为什么不要转让后呢?
绝大多数有偿转让的行业,是赚不钱,有隐患的。
最好不要以为自己能力比别人强(我去年出售别人快递公司的时候这样想的,当时那可真是脑子进粪便了),别人干不好的事,咱一定干不好。
就算你起义想造反打土豪分田地,自己来拟订一套新的规则,所创造的一种新的秩序。不然的话,在现在快递业制度下的最基层,那是最受压迫与剥削的阶层,根本就不可能无法改变。
水深会溺死人!我去年做了三家ems,总计赔了96000元,大伤元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