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商标注册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以确保商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下是整理的相关信息: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发布了《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草案旨在规范商标异常注册,包括模仿他人熟悉的商标申请注册、抢先注册他人先前使用过的商标等不正常申请行为。如果申请人从事上述异常申请范围内的活动,将会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说明其注册商标的理由。如果缺乏正当理由或证据不足,申请将被拒绝,注册将不予批准。
根据中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也不能被核准为注册商标获得专用权。这些不良影响包括政治上不良影响、种族尊严或感情的损害、宗教信仰或民间信仰的损害等。
商标注册人采取欺诈等不正当行为骗取商标注册或者转让的,其不正当行为一经揭发查实,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立即决定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审查失误也可能产生注册不当。如果这个商标确属注册不当,并对社会公益、消费者利益或者对在先权利发生重大冲突,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严格评审程序,可以撤销这样的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需要综合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银行账户交易流水、送货单、快递公司电脑系统记录等证据认定。例如,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为"SΛMSUNG",此商标有效期直至2021年7月27日;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在中国投资设立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并且获得特别授权,主要负责公司名下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管理与法律事务。然而,被告人赵某林通过网络中介购买了名为"三星数码专卖店"的淘宝店铺来经营,在并未经过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授权下,从深圳市华强北等手机批发市场批发大量假冒的三星手机裸机与配件,自己进行组装,并且通过"三星数码专卖店"在淘宝店铺上以"正品、原装、二手"等进行宣传、销售。
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包括恶意抢注在先知名商标、恶意抢注公共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例如,威海地素贸易有限公司恶意抢注多件商标驳回案;上海隽畅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恶意抢注多件商标驳回案。还有恶意抢注商标攀附商誉、恶意抢注名人姓名等案例。
中国对于不良商标注册有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措施,以维护商标系统的正常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