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资质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在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
4、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我们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注;
7、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们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三级保密资质办理条件: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 3 年以上的法人,无犯罪记录;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际秘密;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等。办理方法:甲方提供合同;密级是根据甲方说的;企业人数少,涉密人员也就少等。保密资格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
1、我们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 3 年以上的法人,无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产品涉及国际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应当具有我们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 3 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级保密资质办理方法
1、甲方提供合同(合作意向书)的。你们签订好即可。
2、密级是根据甲方说的。有“密级证明表”。甲方保密委员会(组)提供给你企业可以是上市公司。但是,需要提供你们上市时的一些资料。
3、企业人数少,涉密人员也就少。 必须成立领导小组(或叫委员会),下辖保密工作机构(保密办)。 保密小组(委员会)人员组成: 总经理,副总,质量总监(车间主任),财务办,行政部主任,人事办,研发人员等。
4、给你发证的是国家军工保密认证中心(位于国防科工局)那边,你先提交《申请书》给北京市保密局。 然后提交科工办保密委。 《申请书》,你们企业不会写,需要我们帮助指导
5、你要进入军工,首先要有军方给你做东西的合同意向,这个是第一道关,有了之后你就可以根据需要你生产的东西的密级(民企一般就二级、三级)准备申请材料,这个需要什么材料可以打咨询你当地的保密局,他们会告诉你的,也会推荐书给你自己可以看,准备好了以后上交,应该是你们的市保密局会给你书面审查,过了之后,你们省的军工认证委会来你们公司现场审查,现场就告诉你过没过,过了你就具有资格了,然后报到国家最后一复核一下(一般都是过的),就给你发证了。
6、保密认证,其实是国防科工办来主导的,并不是保密局。
保密资格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机密级、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可以承担秘密级科研生产任务。
保密资质分为以下几种:
1、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2、乙级资质单位仅限在所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
3、单项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但仅限承接所批准的涉密系统集成单项业务,如:软件开发综合布线、系统服务、系统咨询、屏蔽室建设、风险评估、工程监理、数据恢复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