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设计资质是国家旅游局制定的用来表明旅游规划单位实力区别的一种制度,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资质甲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经验要求:获得乙级资质一年以上,且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三年以上;2.
资金要求:规划设计机构为企业法人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规划设计机构为非企业法人的,其开办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3.
人员要求:具备旅游经济、市场营销、文化历史、资源与环境、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职规划设计人员,其中至少有五名从业经历不低于三年;4.
业绩要求:完成过省级以上(含省级)旅游发展规划,或至少完成过五个具有影响的其他旅游规划设计项目;5.
信誉要求:项目委托方对其成果和信誉普遍评价优秀。
乙级资质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经验要求: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一年以上;2.
资金要求:规划设计机构为企业法人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规划设计机构为非企业法人的,其开办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3.
人员要求:具备旅游经济、市场营销、文化历史、资源与环境、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职规划设计人员,其中至少有三名从业经历不低于三年;4.
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三个具有影响的旅游规划设计项目;5.
信誉要求:项目委托方对其成果和信誉普遍评价良好。
丙级资质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经验要求: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一年以上;2.
资金要求:规划设计机构为企业法人的,其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规划设计机构为非企业法人的,其开办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3.
人员要求:具备旅游经济、市场营销、文化历史、资源与环境、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职规划设计人员,其中至少有一名从业经历不少于三年;4.
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一个具有影响的旅游规划设计项目;5.
信誉要求:项目委托方对其成果和信誉普遍评价好。
资质认定流程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技术报告书》,并出具法人资格证明、固定营业场所证明、必要营业设施证明、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已有的规划设计成果及鉴定、规划设计人员的专业学历及职称证明、相关科研成果证明等书面文件。申请甲级、乙级资质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须向市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初审通过后,向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推荐申报。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由市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直接认定,并报全国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备案。
注意事项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是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的资质凭证,只限持证单位使用,不得转让。
废止情况《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已经被废止,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废止《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这意味着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的认定方式可能会发生变化,相关单位需要关注最新的相关政策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