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负责广西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许可和管理工作。根据《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企业申请公路养护作业资质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企业净资产、办公场所、企业信誉等因素。资质申请者需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如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文件、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从业经历、职称及个人业绩等相关材料等。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四个序列。申请者需是经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按照《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八条至第十四条规定执行资质条件及可以承担的公路养护工程范围。
企业可以同时申请一项或者多项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申请资质数量不受限制。具备公路养护作业甲级资质条件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序列甲级资质。申请企业应当如实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公路养护作业资质的审批按形式审查、专家审查和许可决定三个程序进行。
为了规范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许可及监督管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广西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资质管理的原则、资质分类与条件、资质申请与许可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会对申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申报企业名单、企业申报信息以及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公路设计资质转让通常指的是收购一家现成有公路设计资质的公司,从而快速获得资质以便承接项目。转让价格因资质等级而异,例如公路设计乙级资质一般在130万左右,公路丙级资质一般在20万左右。
具体的资质申请和管理事宜,请参阅相关政策文件和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