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资质标准是建设部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而制定的标准。以下是整理的施工劳务资质标准的主要内容:
1. 资产要求 -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企业主要人员 -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3. 承包业务范围 - 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4. 办理流程 -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公司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其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建筑管理部门,区县的施工管理部门在初审合格之后报至建管处的施工科]。
建设部门对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公示完成之后予以核准,提交报省建管局,打印资质证书需要的手续]。
以上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