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设计资质的代办过程中,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和类型的人员,并准备相应的材料。
技术负责人 - 总工程师、总设计师或主要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丰富的建筑装饰设计经历(8年、6年、3年)、学历(甲级和乙级为本科、丙级大专以上)、设计业绩、专业技术职称(甲级高级以上、乙级和丙级中级以上)或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专业技术人员 - 通常包括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他们需要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参与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工程项目设计、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并且需要涉及到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建筑、电气、积水排水、结构、暖通空调等多个专业领域。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这是办理资质的基本申请文件。
营业执照、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身份证明等:用以证明企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任职文件、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以及相应的业绩证明:展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经验。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明、毕业证书、业绩资料、社保证明等:确认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和工作经验。
办公场所证明:证明企业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
业务经历和工程质量 - 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单位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档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且无设计质量问题。
社会信誉和经济实力 - 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技术骨干人员 - 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及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他专业如结构、电气等专业的人员不少于1人。
技术负责人资质 - 建筑装饰设计主持人应具有高级技术等级或相当于高级技术等级的任职资历。
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装备 -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并达到国家建设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固定工作场所 - 有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建筑装饰装修资质分为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以下是它们的具体标准:
企业资产 -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企业工程业绩 -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企业资产 -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等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提供了装饰设计资质和装修装饰资质的一般办理标准和所需材料,具体情况可能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咨询专业的资质代办公司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