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质办理流程是:申请人向主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主管机构对企业申请施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开发资质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
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其中一级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或复印件。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告(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7、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复印件。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复印件(按项目组卷)。
由上可知,开发资质办理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向当地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部门递交,如有需要,还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经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及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将会得到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可以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审批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许可时限内,但应当明确告知申请人。
房地产开发资质是指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合法经营的资格,是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领域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那么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什么条件——注册资本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是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不同省份的规定,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此外,还需要在企业注册时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确保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实力也是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重要条件之一。企业实力包括企业的规模、资产、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方面。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水平,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包括建筑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水平,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信誉度,包括企业的信用记录、企业的社会责任等方面。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以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等方面。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以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业管理科备案:
第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企业章程;
第三,验资证明;
第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第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第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修正) 》
第六条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五)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