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原公司名)
被委托方:(新公司名)
(原公司名)因已经自动注销,现绝大部分业务由(新公司)由你来去代理。
(原公司公章)(新公司公章)
(日期)(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企业法人变动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注册资金、经营期限,在内新设置也可以可以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由申请办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法人去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及时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出,应当在主管部门的或审核批准机关批准后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法律主观思想:
公司注销之后肯定不能可以恢复。没有办法通过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先申请需要注册新的公司。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他公司低价卖、相关规定的营业期限期限届满后不续、或公司内部重整等情形时,公司是需要到登记机关去申请自动注销,终止公司法人的过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延期通知函那样写因此会司发展要,“北京__________公司”名称从20xx年XX月XX日变更登记为“北京__________有限公司”,届时原公司“北京__________公司”的____业务由北京_________有限公司统一店面,原公司鉴订的合同一直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的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可以使用新公司名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或是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一次性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别的或者资料。”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必须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公司名称变更再申请,并重新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属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单位公章公司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再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除开: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由股东公章或签字确认(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除了: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条款,由发起人盖公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再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咨询条款,由董事签字盖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可以报上级相关的部门审批同意的,并提交当地政府的批准文件。
(4)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字盖章或签字后(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单位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认可。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公章。
(5)公司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并入的公司再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规定本规范;以上事故处理费未写明递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再提交原件;重新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公司变更名称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报请审查的,应当及时递交当地政府的批准文件,如名称中不使用“集团”、“股份”、“进出口”字词的,应分别再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表示同意成立集团、重新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准文件。去办理公司集团名称登记或申请核心公司名称中使用“集团”字词时,除提交上述事项公司名称变更材料外,还应递交审批机关同意后成立公司集团的批准文件、成立公司集团的申请报告、公司集团的章程及集团成员单位的名单。
公司先申请进行变更的名称,如远远超出了其登记主管机关的名称登记管理权限,应由其登记主管机关按公司名称批复文件权限划分,报该需要变更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名称的变更登记注册。
《中华_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偿期间参与重大决策下列选项中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人员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关联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汇算所欠税款以及最后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如何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其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组织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由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联络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消息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后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只能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在对债权参与登记。
在正常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岂能对债权人接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