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想了解的是在香港成立满三年的公司如何进行注销。
股东同意:必须确保所有股东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业务状况:公司应在申请注销时已停止营业或运作至少三个月以上。
财务状况: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法律程序: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资产情况: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商业登记证:提供新的商业登记证原件。
注册证书: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原件。
公司章程:
其他文件:提供一枚小圆章、董事及股东的签字样版、公司法定文件(D1/D3/R1/R2或者NC1)或如果是满一年以上的公司需提供年审的周年申报表AR1文件。
签署文件:签署注销协议、撤销注册签署书等文件。
递交政府:递交上述文件给政府。
受理回执:政府发放受理回执。
宪报公告:刊登首次宪报公告,公告后会有3个月的提出反对的期限。
解散公告:如在该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公司正式解散。
注意事项
在公司成立满周年日前1个月办理注销手续,这样不用处理次年的年检手续了。
如果公司有拖欠政府税等资料,都必须先补交完整资料给政府后,等政府办理了补交的事宜,才能再递注销文件给政府。
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服务机构或法律专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