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公司转让给现公司后,如果员工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那么员工是否需要与现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愿意续签,原公司是否需要给予补偿?
一般来说,公司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这意味着如果员工与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该合同尚未到期,那么员工理应继续在新的公司下履行劳动合同,直到原合同到期为止。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如果原公司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强行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原公司应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员工也有权利选择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公司不给予补偿,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可以选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如何维权。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指导员工进行合法的维权行动。
在原公司转让给现公司后,如果员工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员工应继续在新的公司下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原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原公司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员工有权选择不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原公司给予补偿。在这个过程中,寻求专业法律咨询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