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政府将土地转让给公司时,这个过程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申请 - 公司和政府机构提出转让和受让申请。
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
2. 审查 - 承办人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
确保土地用途符合规划部门的意见,且无权属纠纷等问题。
3. 现场勘察 - 对现场进行勘察,与资料进行对比核实。
若需分割转让,需考虑土地利用率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界限。
4. 评估定价 - 进行地价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确保价格合理。
5. 转让审批 - 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等资料。
经层层审批后,交纳相关税费。
6. 登记编号 - 审批后,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
转让档案由产权科统一保存。
根据中国法律,政府出让给企业的国有土地,企业全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是可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转让是有一定条件的:
1. 投资开发 - 必须按照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未按期投资开发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 签订转让合同 -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3. 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政府转让土地给公司后,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后续事宜,例如:
1. 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转让 -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 如果地上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则不随土地使用权转让。
2. 不动产登记 - 成功办理了转移登记,这通常是土地转让的重要标志。
当政府把土地转让给公司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并在转让后完成相关的不动产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