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这就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应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而言,转让方对受让方同样负有瑕疵担保义务。这意味着,如果转让方故意隐瞒公司债务,那么他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隐瞒公司债务会导致受让方虚增公司现有资产价值,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际价格,侵害受让方利益。
在一则案例中,王某与张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某将其名下西点公司100%股权转让于王某,并且约定王某不承担该公司之前所有的债务和经济纠纷。后来A贸易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西点公司支付拖欠货款共计23万元,法院判决西点公司给付该款项且承担诉讼费2000元。由于这笔债务发生在转让之前,且张某隐瞒了这一债务,法院认为张某违反了瑕疵担保义务,因此需要赔偿王某因此遭受的损失。
在另一案例中,原告舒福元作为全体股东的代表与被告孙学民签订公司转让协议,约定被告孙学民将海天公司转让给原告舒福元。协议约定,原告舒福元不承担海天公司以前所有的债务和经济纠纷。在股权转让之后,中技公司将海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货款314984.5元。法院判决海天公司给付中技公司货款300704.5元,并承担诉讼费2905元。由于被告孙学民隐瞒了海天公司的债务,法院认为孙学民违反了瑕疵担保义务,因此需要赔偿原告舒福元因此遭受的损失。
转让公司时故意隐瞒公司债务的当事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责任不仅是基于合同法规定的瑕疵担保义务,也是基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在实际操作中,受让方在收购公司的时候必须要对它们的背景进行彻底调查,特别是公司是否存在巨额的债务问题。如果发现债务被隐瞒,应该立即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