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双方给出转让、受让方先申请交易当事人去办理有偿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可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批接到消息申请后,组织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接受具体一点审查所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明文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什么开发、借用土地的,抵押、查封、房间出租而未再通知承祖人明白了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予以办理有偿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作出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或者资料再对照核实资料。如需分割转让,应确定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没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给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很明显低的市价的,见意市府不优先可以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根据不同情况没有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手续审批表认真核对原审批同意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求完整、准、字迹工整。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好变更登记审批表并且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申请报批。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划拨提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通过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后权的人民政府审查。
法律分析:明确的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可以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部分权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直接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也可以建议使用拍卖、招标工作、双方协议的。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需要转移的行为。是可以在用大量收购、交换、赠予的。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带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在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申请支付租金的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
五、土地使用权暂时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建议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取得;可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规定批准,这个可以以划拨拿到: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以外用地。
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法律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公司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水资源使用权费和那些费用后,方可在用土地。
自本法出台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水资源使用权费,百分之三十全部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扔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技术应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应在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的或土地使用权划拨资金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经无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表示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先经关联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买卖的先决条件是获得土地证,_有土地证的土地是是可以买卖的,也就是应该不能过户。可惜在过户上次,即便是有土地证,也是需要查询土地的特性,一半土地的性质都写在土地证上,对于土地证上边几个大字划转字眼的,一般状况时该土地是可以过户。那_,划拨资金的土地可以不过户吗?划拨的土地该如何过户?我们为我回答。
划转土地使用权只有合乎天理一定情况下即可转让和过户,即:
(1)土地使用人一定是公司、企业、别的地方社会经济结构和本人;
(2)有着国家制土地使用证;
(3)拥有地面上房屋建筑、别的附属物的合理合法房屋产权证明;
(4)遵循具体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要求签署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向本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是以转让所得的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单位审批评定)。
足以说明,划转土地使用权上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勿必一样要按照由划转土地使用权到有偿服务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体系的变换,未申领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办理手续决计不能。
在规划区,划转土地使用权上再产生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务必报有审核批准权的市人民政府特许。有审批权的市人民政府特别允许得到有偿转让的,理当由受让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直接办理手续,并遵循国家管理要求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通过《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划转形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须经转让的,转让方于情于理书面形式提交申请,由有批准权的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二次审核。
2、转让放在向所在城市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核查,报平级市人民政府准许后;再到土地所在城市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去办理手续,并按照规定缴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各自到房管所单位、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动登记;
4、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处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