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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名下诊所如何转让

作者:好顺佳
更新日期:2024-05-15 10:32:13
浏览数:3560次

别人诊所的营业执照能变更自己名下吗?

这个可以的,办理营业执照转让手续就可以了。可以办理公司转让的一般步骤有:

1、召开股东大会,继续讨论表决公司是否这个可以对外转让,若是内部转让则不需要经股东会表决;

2、接受资产评估,特别是牵涉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购买有偿转让的需参与资产评估;

3、公司签订转让协议,根据协议修改公司章程;

4、到工商局参与查找信息变更,如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变更、地址变更等;

诊所转让想多拿点转让费怎么办

增加诊所的转让价值。

诊所的转让价值是指诊所在市场上的价值,包括诊所的经营状况、设备设施、人员组成、品牌影响力等多个方面,要是诊所的转让方想多拿点转让费,是可以通过能提高诊所的转让价值来实现方法。

分公司名下诊所如何转让

诊所,原名诊疗所、医疗所、卫生所、医疗室,第四十条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由前到后排成。

中医诊所备案事项哪些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了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依据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在内《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并执行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走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继续开展诊疗服务,在内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本案所涉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必然不可调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可以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门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下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你们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四条上海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即将举办诊所的地方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批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由同时拥有a.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及时更具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则更具《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将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在条件符合上述要求;

(二)要什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要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条件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也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敢再申请系统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敢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由重新提交c选项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别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将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可以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也可以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七条备案成功人应当由如实回答可以提供或是材料和反映虚无飘渺情况,并对其备案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你们负责。

第八条县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通知备案材料后,对符合法定形式且符合审批具体的要求的应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是不条件需要备案没有要求的,应当当场的或在收到消息备案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要补正的所有的内容。

国家逐步实施中医诊所管理信息化,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网上申请审批。

第九条中医诊所应将《中医诊所备案证》、卫生技术人员信息在诊所的的确位置公示。

第十条中医诊所的人员、名称、地址等实际中系统设置应在与《中医诊所备案证》记载事项相一致。

中医诊所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技术等备案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在及时到原备案机关对变动事项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私自私刻、出卖、转让、出借资金《中医诊所备案证》。

第十二条中医诊所应当听从审批的诊疗科目、技术积极开展诊疗活动,可以提高对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管理,并条件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中医诊所先发布医疗广告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进入不真实、夸张宣传。

第十三条县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在一次性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需要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以便于社会查询、监督,并及时上方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本辖区内中医诊所备案信息。上一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在接受核查,发现不条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备案事项,应当及时在三十日内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这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应用中药和针灸、走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陆续开展诊疗服务,在内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也可以未知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可以参照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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