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劳务资质增项的办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企业注册资本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固定经营场所企业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技术工人数量企业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具体数量根据资质等级要求而定。
社保缴纳上述人员需在企业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
办理流程劳务资质增项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提交申请: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建设厅提出申请。
资料核验: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材料文件进行核验。
专家评审: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公示结果:审核成功后,在省建设信息网公示。
颁发资质证书: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由省建设厅颁发资质证书。
注意事项在办理劳务资质增项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选定主项:初次申请的多项劳务资质时,需要选定一项为主项,主项的等级不能低于增项的资质等级。2.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申请增项的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应保证有效期还剩半年,否则可能需要先办理安许延期。
提供完整资料: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完整、字迹清晰,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基于搜索结果,具体情况可能因政策变动或各地执行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建设部门或专业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