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借资质指的是某些单位或个人将自己的环评资质借给其他不具备环评资质的单位使用,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这种行为在过去是违法的,并且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评机构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接受委托和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违反此规定的,由环境保护部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一至三年。
如果环评机构违反规定出借资质,除了罚款外,还可能面临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如果涉及到隐瞒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真实情况,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三年内不得作为资质申请时配备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
2018年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取消了环评资质行政许可事项。这意味着,自2018年12月29日起,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且原有的一些规定和限制开始发生变化。
取消环评资质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要求变得更加宽松。任何单位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以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工作。这对于市场上的环评机构来说,意味着更大的竞争压力和更高的服务质量要求。
环评借资质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还会损害环评行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随着相关政策的调整,环评资质管理制度正在逐步改革和完善。虽然目前仍有相关规定限制这种行为,但在未来,随着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更新,环评借资质的现象可能会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