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您有皖价房(2004)307号文吗?可以站内传给我吗?
】【实施日期】2004/11/01【颁布单位】 皖价房[2004]307号
各市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了规范房产测绘收费行为,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595号)精神,现就制定我省房产测绘收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房产测绘收费属经营性服务收费,由依法取得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在提供合格的房产测绘成果时收取。
二、房地产测绘单位应当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地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房地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其所承担房产测绘业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房产测绘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委托人有权选择经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地产测绘单位提供服务。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某一房产测绘机构提供服务并收费。
四、房产测绘包括房产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调查、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绘制、房产面积测算、变更测量、成果资料的检查验收。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地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
五、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房产测绘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新建房屋(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在房屋交付使用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按项目委托合法的房产测绘机构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产权属登记。测绘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交纳,并计入建房成本。主要工作内容是:分层分户平面图测绘,房产调查,分户面积、共有面积、分摊面积测算,实地测量,检查修改,资料整理。其中住宅按 元/平方米收取(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减半计收);非住宅按 元/平方米收取。新建房屋交易,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二次测绘,也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测绘费用。
2、存量房(二手房)。存量房交易,应当以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结果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强制重复测绘。但如交易当事人对原产权证书上的测绘面积产生异议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按国家规定重新测绘。测绘结果误差在±1%(含1%)以内的,测绘费用由要求复测的委托人支付;测绘结果误差在±1%以上的,测绘费用由原产权人支付。存量住房测绘费按 元/平方米收取;存量非住房按 元/平方米收取。
房屋面积、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每件收取10元的配图资料费。
六、房地产测绘单位收费前应按照《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隶属关系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按照明码标价制度的有关规定,将房地产测绘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时使用税票,按章纳税,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七、各级物价、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测绘收费的监督,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强制重复测绘、强行收费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建设单位和产权人的负担。
八、本通知自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起试行一年,一年后再根据成本、费用等情况重新制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主题词:经济管理 价格 房产 测绘 通知
抄 送:省发改委、省测绘局
安徽省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中心2012年10月招聘公告
安徽省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中心2012年10月招聘公告
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中心是具有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测绘单位(企业性质),隶属于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市局同意,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专业:测量、地理信息、土地管理和规划(设计)
2、招聘数量:4名。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无不良记录。
1、工作地点:滁州市。
2、用工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3、薪酬福利: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执行勘测中心正式员工薪酬福利标准,办理五险一金。
2、地点:滁州市清流西路246号市国土局205室。
1、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个人详细简历和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勘测中心报名。
2、招聘程序由我中心统一组织,对资格初审合格者,届时通知有关招聘面试事项(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由勘测中心组织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由勘测中心发录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
4、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不符,我中心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
滁州市土地房产勘测中心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合肥测绘院是事业单位吗
是。根据查询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官网显示,安徽省合肥市测绘总院(省测绘局)为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测绘事业发展、测绘科技进步、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组织实施工作。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